上周末,中期協發布了《期貨公司設立子公司開展以風險管理服務為主的業務試點工作指引》,旨在推動期貨公司的期現結合業務,促進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,指引自明年2月1日起實施。
指引所述的子公司是指由一家期貨公司控股50%以上的,以倉單服務、合作套保、定價服務、基差交易等風險管理服務為主要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。期貨公司向協會提出設立子公司的備案申請,應符合:最近一次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不低于B類B級;申請備案時凈資本不低于3億元,最近6個月各項風險監管指標符合規定,且設立子公司后各項風險監管指標符合規定;具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和風險控制制度;具有可行的業務實施方案。
中期協方面告訴記者,目前我國滿足上市條件的期貨公司有34個,子公司風管業務試點優先考慮有業務經驗及現貨背景的公司。(記者 廖豐)